首页 > 匠才财务新闻

黑龙江代开住宿发票《开票联系点击进入》匠才财务

黑龙江代开住宿发票《开票联系点击进入》住宿费发票│餐饮费发票│咨询费│设计费,建材│设备,材料,器材,广告费各类项目发票。dxtvbsran/">以专注于企业财税服务为核心,为帮助创业者更好的管理企业财税业务为己任,为企业各个发展阶段与时期,所面临的财税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财税服务机构。

全面成本费用管理集训营开讲啦!带你跳出会计的思维来管控成本

        【问题】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一、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三、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电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更多推荐: 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如何规定的

        编辑-cpoetfm

        财税新闻

        更多 >>

        行业税收

        更多 >>

        行业信息

        更多 >>